根据区委《关于研究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安置意见的会议纪要》([2011]12号)要求,结合教育系统岗位需求,制定考录安置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凡进必考的原则;
(二)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(一)小学教学岗位12人。
其中:数学2名、语文3名、英语2名、音乐1人、美术2人、计算机2人。
(二)教辅岗位(后勤服务人员)3人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,德才兼备,有志从事教育事业者。
(二)拟招小学教学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。
(三)户籍要求
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必须自入学时和现在均为海拉尔户籍方可报考。
(四)根据内教师发[2000]6号、内教发[2002]87号、呼信联发[2010]4号等文件精神,本次招聘只限2005、2006、2007届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报考。